关于开展实验室卫生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发布人:隋振业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5   浏览次数:13
发布人:实验教学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10-16 11:19:46     分类:通知公告

各教学单位:

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,近期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将开展实验室卫生、安全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、卫生:实验台、实验柜、仪器设备(包括电脑)、门窗、灯、水池、宣传板(包括走廊墙壁)等干净整洁,实验用的样品及工具摆放合理、工整有序;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,四壁无灰尘,地上无纸屑、杂物等。

2、安全: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;实验室用水用电及防火、防盗、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;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品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措施及三废(废气、废液、废渣)等污染物的处理办法;消防设施配备齐全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
三、检查时间

20121016起,各教学单位自查;20121019日起,学校组织检查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、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,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、卫生工作,责任到人。

2、要加强用电、用水管理,落实防火、防盗措施。离开实验室,关好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。对于需要开放的实验室,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,做好人员进出和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。

3、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、电器设备、压力容器、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,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。

4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;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设备;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5、各教学单位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卫生、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。对于墙面、门窗等维修及水、电、暖等问题,请及时与后勤管理处联系,对于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问题,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
20121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