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隋振业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5   浏览次数:20

各教学单位:

  

 寒假将至,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安全责任;安排好值班人员,做好安全巡查。

二、放假前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杜绝安全隐患。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实验室门窗、水、电、气及各种管路和压力容器等设施,避免水管破裂、电路故障和压力容器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对于化学药品、放射性物质及各种剧毒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,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管存放。

四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                     2016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