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隋振业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5   浏览次数:19

根据泰安办发[2016]59号文件《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对重点区域,重点部位,加强安全隐患排查,制定好全防范措施。

二、放假前对实验场所的危险化学物品、电梯、压力容器、水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排查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假期中,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,关好门窗、水、气管道,检查好仪器设备等工作;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,做好药品安全、设备安全、实验安全等工作。

三、加强值班检查,做好应急管理。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值班人员,发现问题,急时应对,妥善处理,把损失减小到最低。

各二级单位在假期期间,如有问题,请及时报实验教学管理中和学校相关部门。
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电话:13954887170

  
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/9/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