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,促进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运行,根据各二级学院修订实验教学大纲的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专业根据《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》已经修订完成的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直接提交即可。但请注意:“实验类型”栏目统一按照教育部数据上报要求应分别填写“演示性”、“验证性”“综合性”、“设计研究”、“其它”等五种类型。
2、尚未修订完成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的专业,可以参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中“文件下载”栏目中的“实验教学大纲参考模版”,并可根据各专业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。
3、 提交电子版,邮箱:tsusyglzx@163.com。提交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7:00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