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实验室管理 发布时间:2015-06-11 14:38:53 分类:通知公告
各教学单位:
按照学校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》的要求,请各教学单位对实验室卫生进行清理检查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重点做好实验室卫生管理,加强检查,做到窗明几净,无蜘蛛网、无积尘,所有物品摆放整齐。
2、实验室内外通道畅通,墙壁干净整洁。
3、实验室内实验台无杂物,仪器设备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4、检查时间:明天(6月12号)下午学校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,周一(6月15号)市里专家组进校检查。
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安排打扫,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,迎接学校及市里的检查。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2015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