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报送2015/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鲁教高处函[2016]14号)文件精神,按照教育部《关于报送2015/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16]25号)要求,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报送内容:各教学单位实验室需填写《2015—2016学年实验教学项目表》、《实验室人员情况一览表》、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》和《贵重仪器设备表》,具体要求见附件,相关支撑信息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:http://202.4.130.200:81/zbdm.htm
2、南校区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数据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填报。
3、报送方式: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,纸质文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文档名称标注为:单位名称-原文档名称,发送至tsusyglzx@163.com.
4、报送时间:2016年6月30日16:00前。
地点:办公楼C2017; 联 系 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6716583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,做到数据真实有效,按时报送。
附件: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的通知及相关材料.rar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2016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