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泰山学院财务预算编制办法》(泰院政发[2015]20号)及学校财务处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内资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,以及2017-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“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”项目的论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立项填报内容
1、2017年度校内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
为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,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,2017年度校内资金实验室建设鼓励更新、增置项目及各二级学院联合申报项目立项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先急后缓,保证重点的原则,将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排序汇总后提报(填报格式见附件1),同时提报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(见附件2)。
2、2017--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“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”项目编制要求
2017--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“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”项目的申报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16—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报的情况进行调整、更改、增加,可单独申报,鼓励联合申报,(填报《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申请书》见附件3)。对已纳入2016-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的2017年、2018年建设项目,对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后,需要再次提交申请书。未列入的项目,经学校论证审定后,作为新增项目列入2019年项目规划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,务必做到建设目标明确,论证充分,设备配置合理,满足教学需要,适应专业发展要求。
二、报送要求
1.时间: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4日17:00之前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,纸质文档提交二份,需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版请发送到tsusyglzx@163.com。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提交。
2.地点: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,办公楼C2017。
3.联系人: 王老师, 联系电话6716583。
附件:通知及相关材料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