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报送2016/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报送内容:各教学单位实验室需填写2016—2017学年《实验教学项目表》(见附件1)、《实验室人员情况一览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》(附件3)和《贵重仪器设备表》(附件4),具体要求见附件,相关支撑信息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:http://202.4.130.200:81/zbdm.htm
2、南校区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数据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填报。
3、报送方式: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,纸质文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文档名称标注为:单位名称-原文档名称,发送至wangxinli@tsu.edu.cn。.
4、报送时间:2017年6月30日前。
地点:办公楼C2017; 联系人:王新利
联系电话:6716583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,做到数据真实有效,按时报送。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2017年6月19日
泰山学院-实验课程、实验项目和实验人员编号一览表.xls
填表说明 .doc
贵重仪器设备表填表说明.doc
附件1:实验教学项目表.xls
附件2:实验室人员情况一览表.xls
附件3:实验室基本情况表.xls
附件4:贵重仪器设备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