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保障我校正常实验教学秩序,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教学单位要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,包括实验室的水电气、实验设备、危险化学品、消防用品、实验室是否张贴课程表等。检查工作要细化到人和具体的实验室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,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,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学校将适时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。
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验室情况,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,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,在此基础上,完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和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(见附件),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和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提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,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电子版发送tsusyglzx@163.com。
联系人:史老师 联系电话:6716583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2018年3月19日